法律分析:
被判刑了家属可以通过执行机关的通知得知犯罪人员在哪个监狱。
机关提请逮捕。审查、批准逮捕。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机关通知。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处理措施,司法机关有规范的流程来进行办理,涉及到犯罪事实的认定上,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调查取证,对于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处刑事拘留以上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