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过世,房产归属根据性质决定:共同财产需分割一半给配偶,剩余一半作为遗产继承;个人财产直接作为遗产继承。父亲再婚,婚前财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丈夫去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半给妻子,剩余一半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继承人继承;个人财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过世,房产的归属应该根据其性质来决定。
1、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将配偶的一半分出来,然后另一半才是遗产,由死亡方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2、房产属于死亡方个人财产的,不用讲房产进行分割,整个房产直接作为遗产,由死亡方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
一、父亲再婚他的婚前财产是否我继承
父亲再婚,其婚前财产不是直接由子女继承的,而是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父亲的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父亲去世后,婚前财产直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婚前财产,同时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只有子女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不能有子女单独继承,而是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然后再进行分配的。
二、丈夫去世妻子如何继承房产
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先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两半,一半归自己;另一半作为丈夫遗产,由自己、丈夫的子女(包括自己和丈夫的共同子女)、丈夫的父母等继承人分割继承。
如果房产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则直接由自己、丈夫的子女(包括自己和丈夫的共同子女)、丈夫的父母等继承人分割继承。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夫妻中一方过世后房产的归属,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决定。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将配偶的一半分割出来,另一半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而如果房产属于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则整个房产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对于父亲再婚的情况,其婚前财产不会直接由子女继承,而是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对于丈夫去世后妻子继承房产的情况,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进行分割继承;如果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则直接由妻子、子女和父母等继承人分割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