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忙即将开始,为禁止农作物的秸秆焚烧,扎实推进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 年镇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推进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通过层层落实,确保全镇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强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拉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将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落实到位;强化指导,通过培训班、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提高作业质量;严格督查,制定还田检查考核奖励,严格规范机械化秸秆还田补助的操作程序。
二、 组织领导
镇机械化秸秆还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财政所、农服中心、农机站负责人;各村分管主任。
三、 机械化秸秆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以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按每亩10元,全部补助给采用秸秆还田作业工作的农机户和服务组织,支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秸秆还田以及相应配套等工作。
四、 实施步骤和方法
1、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并加大宣传力度,规划好当前即将开展的夏季秸秆还田面积和相应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各行政村将作业面积根据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能力落实到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优先),同时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书》(一式3份),服务组织内部应签订好每个作业户与合作社的秸秆还田协议书,并进行登记备案。
2、 以点带面,抓好一个示范区,为加大推进力度,各村要合理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总结上半年工作经验,不断调整,更进一步地做好下半年水稻秸秆还田工作。
3、 全镇全年秸秆还田补贴资金指标17万。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督查,对作业面积及补贴由镇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
4、 禁止秸秆焚烧,此项工作将列入镇对各村农业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5、 有关事项,以《 年市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分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