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应由双方协商分配,如协商失败,可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原则由判决。共有房产原则上应平分,但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有所差别。不宜分割的房屋应根据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若一方要求暂住,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不同。
3、对于不适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以及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