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倡议书范文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养犬的市民朋友也逐渐增多。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养犬不文明行为也带来了噪声、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
一、遵守规范,依法养犬。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请自觉遵守《日照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合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的相关手续,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不因养犬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饲养禁养犬种及超过限养犬标准的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
二、加强约束,安全养犬。
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的发生。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
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纸板)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
要和谐邻里,避免纠纷,养犬市民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强制措施,如带嘴套等。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规范活动的好习惯,防止犬只吠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只,如同乘人害怕犬,请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
时间:20xx年X月XX日
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倡议书范文
尊敬的养犬朋友:
犬是人类的朋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养犬。不知您是否已经注意到,养犬在给自己带来生活情趣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别人带来了很多烦恼,特别是近年来,违规遛犬、犬只扰民及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烈性犬伤人等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也因其大量无序繁殖、数量不断增长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和日常生活带来了与人争夺活动空间和生活资源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又损坏了城市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为了使广大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旗研究制定了《乌审旗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对镇区养犬依法规范,实行人性化管理与服务,引导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倡导文明新风,呼吁养犬者自律,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人和动物和谐相处,做守法、文明养犬人。
《乌审旗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乌审旗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养犬登记及年检
(一)、个人养犬,应当事先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申报后,携犬到卫生行政部门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据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据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人30日内到住所地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二)、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机关予以公告。未年检者视为无证犬。
《乌审旗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商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大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大笼;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溜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当生活,犬叫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城市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建设一个美丽、文明、和谐的乌审,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身边不文明养犬或违规遛犬行为进行监督。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平安幸福、万事如意!
乌审旗嘎鲁图第一派出所
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倡议书范文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居民养犬数量逐年递增,这些忠诚可爱的小动物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然而,少数养犬的居民朋友公共意识不强,随意遛犬、犬吠扰民、犬只随地大小便的问题比拟突出,给其他居民生活造成困扰,既阻碍公共平安,影响他人休息,又破坏环境,损害社区的文明形象。
在这里,我们建议各位居民朋友,如果您打算或者已经饲养了犬只,请自觉遵守《杭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爱犬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日常生活中,耐心驯养,养成狗狗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安抚好狗狗的情绪,不影响邻居正常的生活;出门遛狗自觉做到三个“一〞,即带好一根绳(狗必须牵好)、一张纸、一只袋(及时去除狗粪)。同时做足平安措施,不吓着小孩和老人,以免咬人事件的发生等。文明养犬,不仅表达了您的良好素质,也会减少局部居民的反感和投诉,营造一个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
因犬只引发纠纷时,养犬人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及时处理问题,承当相应责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采取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意外伤人后,应立即将伤者送到医疗机构诊治。
各位居民朋友,维护社区文明形象,建设美丽家园,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让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为营造和谐文明的金东方社区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