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