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对机关不服不批捕决定的,可在七日内提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