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情形及保证金要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变动住址需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患病、怀孕、哺乳但不构成社会危险的,或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的,可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决定后,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无牵连、有履行能力、享有政治权利、有固定住处和收入。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后保证金的返还程序及要求
取保候审后,保证金的返还程序及要求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期限内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金应当在案件结案后返还给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返还程序包括以下步骤:被取保候审人或代理人向取保机关提出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取保机关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案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取保机关向财务部门申请返还保证金;财务部门核实后,返还保证金给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返还保证金的要求包括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取保候审决定书、返还申请书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或部分没收。具体的返还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取保候审后保证金的返还程序及要求需遵循。通常情况下,若被取保候审人未违反规定,保证金应在案件结案后返还给被取保候审人或其代理人。返还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财务核实等步骤。返还要求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取保候审决定书、返还申请书等。若被取保候审人违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或部分没收。具体返还程序和要求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