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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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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工作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

一、可以异地劳动仲裁仲裁吗

一般情况下,异地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根据规定可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有哪些仲裁条件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其他劳动争议。

二、各个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有管辖权的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如果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不固定或者不明确的,统一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进行管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场所所在地或者用人单位的所在地,登记地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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